广东省广州市《埋地燃气管道运行风险控制技术规范》DB4401/T157-2022,自2022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埋地燃气管道运行风险调查、分级、维护抢修响应、运行风险消除确认等作业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风险控制与管理。
本文件是广州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埋地燃气管道运行风险控制的全流程作业要求,涵盖运行风险调查、风险分级、维护抢修响应及风险消除确认等核心环节。标准明确了管道燃气企业应建立风险排查治理体系,对埋地燃气管道进行定期巡查、检测与分级管理。依据管道腐蚀状况、气体泄漏级别、周边施工作业影响、地质灾害、腐蚀环境变化及建构筑物占压等因素,将运行风险科学划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等级,并针对每一等级制定了差异化的监控、维护与抢修响应措施,构建了从风险识别到处置再到消除确认的闭环管理机制。
依据风险严重程度,将埋地燃气管道运行风险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类。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标准设定了分级的维护抢修响应时限与处置要求。如一般风险需制定维护计划或派专人监控,重大风险则要求立即启动抢险抢修。同时,标准规定了风险消除的确认条件,当管道周边施工停止、地质恢复稳定、腐蚀因素消除、占压清理或泄漏修复并经监测确认后,方可认定风险已消除,确保全过程闭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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