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规程》DB44/T2455-2024,自2024年04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基础工作、规划编制、规划论证、规划报批。本文件适用于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县(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核心,确立了“摸清问题—制定目标—优化布局—明确任务—谋划工程—实施保障”的技术路线。在基础工作阶段,本规程要求通过生态调查、生态系统状况分析、生态安全格局研判及修复潜力评价,系统诊断全域及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的突出生态问题。在规划编制中,本规程明确了目标指标设定、总体布局优化及分区分类修复任务的系统性要求,强调将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农业空间整治提升、城镇空间生态提质以及重要生态廊道与生物多样性网络构建统筹推进,并对重点工程部署、投资匡算、效益分析及实施保障措施提出了全流程规范,最终形成文本、图件、数据库等成套成果。
本规程明确了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作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地位,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规划范围覆盖市域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期限一般为15年。编制工作遵循尊重自然、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公众参与等原则,并按照基础工作、规划编制、咨询论证、规划报批四个主要程序依次推进,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要求,包括组建多专业背景的技术团队,统一采用“三调”成果作为底数底图,并收集自然地理、生态基础、自然资源调查、经济社会及相关规划等五类数据资料。在此基础上,本规程要求开展生态基础补充调查,进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脆弱性及恢复力的分析评价,诊断全域及各空间类型的突出生态问题,确保规划编制的问题导向与科学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目标、布局、任务、工程四位一体的规划核心框架。在明确分阶段修复目标和指标体系后,本规程要求结合生态安全格局划定修复分区与重点区域。规划任务覆盖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农业空间修复整治、城镇空间生态提质、重要生态廊道与生物多样性网络构建四大板块,并据此部署涵盖森林、海岸带、流域、矿山等多类型的重点工程,每项工程均要求明确实施区域、任务内容、时序安排及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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