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清单与计价规范》DB4401/T165-2022,自2022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工程(除给水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路灯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并提供了相应的计价指引。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除给水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电子警察))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价。
本文件是广州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工程(除给水、燃气、通信、路灯等工程外)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及计价指引。标准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总则、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养护计量、清单计价等核心章节,并以附录形式详细列出了养护清单及计价规则、消耗量补充标准、计价文件格式及小修维修率。其核心在于统一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的计量与计价行为,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模式,为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价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技术依据。
标准明确工程量清单应采用全费用清单模式,并对项目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作出了统一规定。附录A详细规定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编制规则,确保了养护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和施工管理中各环节计量与计价活动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养护工程造价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模式,综合单价包含完成养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增值税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标准对不同工程类型的利润率、夜间施工增加费、交通疏解员增加费等取费标准提供了明确指引。
标准建立了定额使用的先后顺序,优先使用《城市道路养护项目消耗量补充标准》,并明确了各修缮定额未涵盖项目需套用新定额时的调整系数。同时,针对道路、管道、桥梁等不同养护工程,依据维修面积或规模划分了小修、中修、大修范围,并规定了相应的人工、机具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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