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火力发电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管理指南》DB14/T2637-2023,自2023年05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出了火力发电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管理活动。
《火力发电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管理指南》是山西省针对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制定的地方标准,以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为核心管理方法,系统性地指导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标准从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与改进等环节构建了完整的管理框架,旨在通过全流程管控,推动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与先进工艺。其核心在于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及余热进行高效管理与资源化,设定了粉煤灰、脱硫副产品及废水回收利用率均不低于90%的量化目标,并通过建立制度、提升能力与强化沟通,确保资源最大化利用与污染物最小排放,支撑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标准以领导作用为引领,要求最高管理者制定方针、分配职责并承诺资源保障。管理遵循PDCA循环,在策划阶段识别资源消耗、评估产业链耦合并明确具体目标,如粉煤灰资源化利用率≥90%。支持环节强调人员能力培训、信息平台建设及技术创新投入,通过建立废物消纳、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夯实管理基础。
运行部分聚焦各类资源的闭环管理。固体废物方面,要求粉煤灰优先用于建材生产,脱硫石膏满足水泥缓凝剂标准,废旧催化剂则按危废管理并进行再生利用;废水管理遵循梯级利用与分质处理原则,需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最大限度回用;余热须回收利用。全流程通过风险防控与应急预案,防止环境事件偏离,最终依托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不断优化资源产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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