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第7部分:地理空间》DB4403/T278.7-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空间相关的数据元。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
本文件是《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系列标准的第7部分,专门针对地理空间领域的数据元进行了系统规范。它建立了“基础信息—扩展基础信息—业务扩展信息”三个层级的数据元对象类关系模型,覆盖了实体标识码、类型编码、名称、坐标系等通用基础信息,并进一步细分出基础网格单元、行政区划单元、地块实体、楼实体、房实体、水系实体、交通实体、植被绿地实体、自然地理单元及扩展地理实体等十类扩展对象。每个数据元均明确了内部标识符、中文名称、定义、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值域及数据来源部门,为深圳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统一、标准化的地理空间数据描述框架。
规定了地理实体共有的核心属性,包括实体标识码、实体类型编码、实体中英文名称、实体表现形式、实体坐标系、实体高程基准、数据来源、数据现势时间和数据密级等十个数据元,确保所有地理实体具备统一的身份标识与基础描述维度。
将地理空间数据元扩展为十个具体对象类,包括基础网格单元、行政区划单元、地块、楼、房、水系、交通、植被绿地、自然地理单元及扩展地理实体。每个对象类均详细定义了其唯一标识码、分类编码、名称、空间坐标、面积长度等特有属性,并明确了图元状态及生命周期时间等管理信息。
文件以附录形式提供了数据元的内部标识符索引和中文名称索引,并在规范性附录中明确了水系、交通、植被等关键信息类型的值域代码表。同时,通过引用多项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规定了坐标表示、日期格式、房屋编码、标准地址描述等技术规则的实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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