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现已通过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拟公示后报部审定发布实施。
概述
本文件为HY/T 070—2003《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的第一次修订,规定了海域使用面积测量的原则、基准、计量单位、方法、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以及技术设计、测点对象确定、测量实施、精度、面积计算和成果编制等全流程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和领海范围内的海域使用界址点测量与面积计算,其他海域可参考执行。修订重点在于新增测点对象确定和测量精度两章,细化不同位置测点对象的测量方法,并删除作业记录章节。
测量基准与投影
测量统一采用CGCS2000坐标系,深度基准沿海采用理论最低潮面、远海可采用当地平均海平面,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积计算宜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以用海中心相近的0.5°整数倍经线为中央经线;东西向跨度超过1°的用海按1°分带分别计算后求和。坐标以度分秒格式记录、秒值保留3位小数,面积平方米取整、公顷保留4位小数,长度米保留2位小数。
测点对象确定规则
按用海外缘几何特征分类选取:规则外缘取拐点,不规则外缘控点密度选点,圆弧边界按弧线步长均匀取点并给出最大限差计算公式;直立式结构取外缘特征点,斜坡式取坡底外缘线特征点、亦可以坡顶线标志点推算;海底隧道、电缆光缆、开放式用海及污水达标排放各有专门界定,其中污水排放以有害物质浓度衰减至海水水质标准时水体受波及范围线特征点为测点对象。
分位置测量方法与精度指标
按测点对象所处空间位置分层规定技术路径:海面以上可用GNSS、全站仪实测或遥感影像解译;海面以下至海床面以上采用声呐、激光扫测获取水深地形、地貌影像或三维模型,海底管道辅以海洋磁力探测;海床面以下采用浅地层剖面仪、单道地震设备探测,隧道内部亦可用全站仪施测。精度方面,海面以上边角清晰测点选取误差±0.02m、遥感解译±0.1m,边角不清晰两者均±0.5m;海面以下影像解译误差±1m;声呐等设备扫描测量在水深≤20m时中误差±2m,大于20m时按±(1.8+0.01h)m执行。
面积计算与成果质量控制
以测点对象坐标直接作为界址点坐标或由标志点推算,海岸线及毗邻用海界址线沿用公布特征点;面积采用平面解析法按公式计算或软件辅助完成。成果包括原始数据、整编数据、成果数据三类数据集,成果图件含海域使用位置图、界址图及平面布置图,测量报告涵盖概述、技术执行、质量说明和资料清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测量仪器须经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定位设备施测前须校准比对,过程检查贯穿作业、最终检查由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实施、验收由委托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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