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03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编制完成《海上风电用海后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提供了单个海上风电项目和集中布置的多个海上风电项目的海域使用后评估的内容和技术指导建议。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已建成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用海后评估工作。
本指南提供了针对已建成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用海后评估的技术指导,旨在系统评价项目用海的实际状况。本指南确立了以定性、定量方法为核心的后评估程序,涵盖方案设计、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分析评估和报告编写五个阶段。本指南通过前后对比与有无对比法,核实项目实际用海与批复的一致性,并重点分析集中连片项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等违规行为,最终形成综合性结论与整改建议,为管理部门强化事后监管和促进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本指南重点规范了海域管理情况评估,要求对比分析项目实际用海位置、面积、方式与批复文件的一致性,并评估海上风电场深水远岸布局是否符合节约集约用海要求。同时,必须核实海域使用跟踪监测、海洋生态修复及补偿方案的落实情况,排查利益相关者冲突及违规审批等问题。在海洋环境影响方面,本指南规定须评估项目运营对海水水质、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资源、鸟类及其生境的影响,并特别关注水下噪声、电磁环境对海洋敏感动物的干扰程度,以及风电场建设对海底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的改变。
本指南建立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量化评估体系。社会效益评估通过就业贡献、社会收益贡献、公众认可度调查及节能减排量测算,综合反映项目对当地就业、收入和环境的改善作用。经济效益评估则参照相关规范,选取财务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对比可研预测与实际运营数据,判断项目的财务表现。综合评估阶段,本指南明确了严重违反海域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要求的判定情形,并以此为基础,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补救措施及生态修复建议,确保评估结论能够直接服务于管理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