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8日,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完成《南宁高新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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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1.18-南宁高新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pdf
南宁高新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为了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成片开发的规定,保障南宁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该方案由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推动高新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方案涵盖项目概况、基本情况、合规性、必要性、公益性分析以及实施安排等内容,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范围、用途、时间安排和效益评估。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方案要求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并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与公平性。此外,方案还强调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提出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
项目背景与政策依据
方案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
针对高新区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求,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区域经济活力。
土地征收范围与用途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总面积约823.7027公顷。
土地用途包括工业、商业、居住、教育、医疗等,其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为40.50%。
实施安排与时间规划
计划在2023年至2025年间分三期进行土地供应,总供地面积为677.4126公顷。
每期供地面积分别为190.1028公顷、352.2879公顷和135.021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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