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要求,协同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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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1.17-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8号.pdf
该通知旨在落实国家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的要求,在山东省内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核心任务包括建立职责明晰的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历史确权登记成果的复制共享与数据整合入库,做好过渡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并在延包试点地区开展有序衔接试点。通知强调通过信息互通共享优化流程,确保部门分工不交叉、工作不断档,切实保护群众权益。
建立协同机制与成果共享
各级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需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复制共享,以电子数据拷贝为主,纸质复制为辅,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县区的历史资料移交,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数据整合入库与系统升级。
过渡期登记与延包试点衔接
过渡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需依法受理新发包、互换转让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不得增设额外要求。同时,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地区,两部门需一体推进衔接试点,优先完成资料共享,探索续签合同与登记的规范流程,确保与耕地保护政策挂钩。
该通知为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提供了清晰的操作路径和制度保障。通过确立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协同机制,破除了长期存在的职能分割和信息壁垒,避免了因登记与管理脱节可能引发的权属争议。强制推进历史登记成果的复制共享与整合入库,有助于建立统一、权威的农村产权数据库,为农村土地权益的精准保护和流转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过渡期和延包试点中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企的原则,不仅保障了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也让农民吃下“定心丸”。这一系列部署对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以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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