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规范》DB21/T3662-2022,自2023年0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绿色工业园区的评价工作。
辽宁省《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规范》DB21/T 3662-2022是一项针对绿色工业园区的评价标准,旨在推动工业园区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该规范明确了绿色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适用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评价工作。文件涵盖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六个方面的绿色化指标,并提供了详细的计算公式和引领值,以确保园区在规划、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达到绿色化标准。
包括近三年无重大污染事故、执行绿色相关法律法规、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等。
如能源产出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率等,均设有明确的引领值和计算方式。
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园区绿色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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