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6日,自然资源部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无人船(艇)海底地形地貌调查技术要求》(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船(艇)海底地形地貌调查技术设计、调查实施、数据处理与成果编绘、报告编写、成果资料检查与归档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内河、港湾、河口、近海、深远海及极地等区域,无人船(艇)进行海底地形地貌调查的外业实施、内业数据处理等。
《无人船(艇)海底地形地貌调查技术要求》(报批稿)是一部针对无人船(艇)在海底地形地貌调查中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旨在为相关作业提供统一、科学的技术标准。该标准涵盖了从技术设计、调查实施、数据处理与成果编绘、报告编写到成果资料检查与归档等各个环节,适用于内河、港湾、河口、近海、深远海及极地等区域的海底地形地貌调查工作。内容详细规定了无人船(艇)的导航定位精度、水深测量精度、声速剖面测量精度、潮位测量精度等关键技术指标,并对不同水域环境下的设备配置和操作要求进行了分类说明。
明确无人船(艇)在海底地形地貌调查中的应用目标,包括获取海底地形地貌数据、编制地形地貌图等。
介绍调查的基本工作内容,如导航定位、设备装配、数据采集与处理等。
对平面坐标系、高程基准、深度基准、时间系统和投影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了导航定位精度、水深测量精度、声速剖面测量精度等关键指标。
根据不同水深区域(如拍岸浪区域、浅水区域、滩浅海区域等),对无人船(艇)的技术参数和操作流程进行分类规定。
提供了调查方式、测线布设、数据处理与成图等技术方案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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