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指南》DB63/T2072-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工程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程序、验收要求、质量评定和相关检查验收意见书等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在建和生产矿山、历史遗留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除放射性矿产)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检查验收,煤层气、地热及矿泉水等矿山检查验收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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