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指南》DB63/T2315-2024,自2024年07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生态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原则,提供了设计、开发及运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
本指南界定了生态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保护性利用、参与性经营、体验式教育及个性化融合四项基本原则,并系统提供了从设计、开发到运营管理全流程的指导。本指南旨在引导青海省内生态旅游产品的规范化发展,通过科学的设计程序,将生态旅游资源转化为兼具环境友好、体验丰富与文化传承功能的旅游产品,从而实现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协调统一。
本指南规定了包含调研分析、目标确立、产品策划、环境评价、市场测试、运营管理及迭代升级在内的七步设计程序。在设计内容上,本指南重点对生态旅游区的环境资源条件、交通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生态住宿与餐饮等服务设施以及生态解说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优先采用绿色、低碳、环保的材料与技术。
本指南强调开发过程中须优先保护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如避开野生动物繁育区、修复采用原生植被等。产品开发需突出生态体验与生态教育功能,要求通过引导解说、定点解说、生态体验项目等多元方式,向旅游者传递科学、生动的生态知识,并确保内容包含本地生态文化和传统智慧。
本指南推动生态旅游产品开发深度融入社区发展,明确应提供入股分红、务工等多样化参与渠道以保障当地社区利益。在运营管理层面,本指南要求实施精准营销,并建立涵盖游客容量控制、环境监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规范投诉处理的制度体系,以保障产品的可持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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