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山东省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增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科学性和实效性,制定山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JD37-003-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设区城市和县(市)开展的各层次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山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JD37-003-2022是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工程建设技术导则,旨在规范省内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和内容深度。该导则在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及省级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后进行了修编。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城市设计以及专项城市设计等七个部分,明确了城市设计的编制原则、分类、技术要点与成果要求。导则适用于全省各设区城市和县(市)开展的城市设计工作,强调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和问题导向,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功能。
导则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四类,分别适用于不同层级和区域。
城市设计需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因地制宜、问题导向等原则,并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确保绿色低碳发展和城市更新行动的落实。
城市设计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图则和附件,鼓励使用图、文、表格、三维模型、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表达,以增强设计意图的清晰度和可实施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