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山东省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增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科学性和实效性,制定山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JD37-003-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设区城市和县(市)开展的各层次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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