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DB37/T 3386-2018,自2018年9月17日起实施。
本导则内容主要包括规划与水资源条件适应性分析、规划需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和供水方案论证、退水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以及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措施等。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各类各级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
山东省《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DB37/T 3386-2018是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由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地方标准。该导则旨在规范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内容、程序和技术方法,指导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以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目标,合理配置水资源。导则涵盖了规划与水资源条件适应性分析、需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和供水方案论证、退水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实施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以及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措施等核心内容,适用于山东省各类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
导则强调工业园区规划应与水资源自然条件和管理规定相适应,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需水合理性分析包括对需水结构、需水定额等的复核,确保工业园区用水需求符合节水标准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导则要求对地表水、地下水及非常规水源进行详细论证,确保供水方案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针对工业园区的退水方案,分析其对水功能区的影响,确保退水符合限制纳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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