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物联网网络建设导则》DB1331/T006-2022,自2022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满足雄安新区城市三维空间中各类感知终端回传需求的物联网网络建设,对于其他非公共区域的感知终端的物联网网络建议参考本文件。本文件用于指导物联感知体系建设中网络建设及城市物理空间各功能区物联网网络基础设施预留。
雄安新区《物联网网络建设导则》DB1331/T 006-2022是为指导雄安新区物联网网络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满足城市三维空间中各类感知终端的回传需求。该导则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物联网网络设计及建设要求、物联网络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物联网网络安全要求等内容。其核心内容包括:物联网网络应结合智能城市发展,以业务应用需求为导向,提出目标、原则和建设方案;应按照物理城市和数字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物联网网络应满足新区内各场景物联感知回传的覆盖、质量、容量需求;采用先进技术,提供安全的数据传输通道,规划设计指标可适度超前;统筹考虑不同感知终端对网络需求的协同性,降低网络复杂性;网络建设中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参考国家和通信行业技术相关技术标准;无线物联网网络的频率使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物联网网络应保证网络的质量和稳定性,根据技术演进和需求预测做资源预留,避免后期工程对网络进行大幅度调整。
物联网网络应结合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发展,以业务应用需求为导向,提出目标、原则和建设方案。
无线网络应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可行的无线通信技术,技术体制应具有延续性和扩展性,应优先选择标准技术。
物联网网络需满足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安全通用要求中安全通信网络部分的各项要求,涉及移动通信则还应满足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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