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我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土地调查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河北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冀自然资字〔2022〕149号。
本办法中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指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对自然年度内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分析和评价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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