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基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制定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T13-41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城市轨道交通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路基工程涉及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应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工作。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