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程》DB35/T 508-2021,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总则、现状调查、分析及评价、总体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期、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实施保障措施、规划成果等。本文件适用于拟建和已建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也适用于其它森林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
福建省《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程》DB35/T 508-2021 是一部针对森林公园规划编制与修编的技术规范,适用于省级森林公园及其它森林生态旅游区的总体规划工作。该规程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优化了内容结构和规划要求。规程涵盖范围广泛,包括总则、现状调查与分析、总体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期、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实施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同时,新增了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社区共建规划等板块,并细化了各部分的技术要求与操作流程。通过此规程,旨在提升森林公园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森林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明确森林公园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强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规范现状调查与分析方法,提出风景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评价标准。
细化功能分区原则,突出生态优先与特色发展。
强化专项规划内容,涵盖景观、资源保护、游憩服务、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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