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乡村春晚建设规范》DB3311/T179─2021,自2021年08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春晚”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乡村春晚建设。
《乡村春晚建设规范》DB3311/T 179─2021是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关于乡村春晚建设的地方标准,旨在通过明确乡村春晚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建设主体、内容、方式和要求等,推动乡村春晚高质量发展。该规范覆盖了从前期筹备到现场实施、安全保障、宣传评价及档案整理的全过程,强调以村民为主角、文化传承为核心,促进乡村文化与多业融合。文件明确了多个建设主体的职责,包括村两委、乡村文化理事会、文化馆(站)等,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要求,如设施设备、文艺人才、春晚特色、品牌建设和名村评定等内容,为乡村春晚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
规范明确了村两委、乡村文化理事会、文化馆(站)、乡村春晚研究院、乡村春晚联盟和文化主管部门等建设主体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规范涵盖了设施设备、文艺人才、春晚特色、品牌建设以及名村评定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设要求和指标,保障乡村春晚的质量和影响力。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