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导则》DB3311/T148─2020,自2020年09月04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分类、样地布设、监测频次、监测记录、监测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状况监测。
《浙江省丽水市〈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导则〉DB3311/T 148─2020》是一部针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的标准化文件,旨在为国家公园的生态监测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标准涵盖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监测分类、样地布设、监测频次、监测记录及监测评价等内容,明确了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其核心内容包括8个一级状况分类、28个二级项目类型和161个三级监测项目,并提供了详细的监测基础信息表作为支撑。该标准适用于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状况的系统性监测与评估,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标准对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进行了详细分类,涵盖多个维度,确保监测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标准提出可结合先进技术方法选取代表性样地,并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测频次,增强适用性与灵活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