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步伐,以提升城市品位、能级和首位度引领城市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现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制定《石家庄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石政规〔2021〕6号。
石家庄市市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石政规〔2021〕6号),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实施,推动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整治、改善与优化。该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原则、工作机制、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方式及支持政策等内容。办法强调保护优先、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少拆多改等原则,提出通过保护传承、优化改造和拆旧建新等方式推进更新工作,并配套多项支持政策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办法明确了城市更新需遵循保护优先、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少拆多改等核心原则。
城市更新可采取保护传承、优化改造或拆旧建新等方式,适应不同片区的更新需求。
包括土地政策、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引入、金融支持等多项措施,为城市更新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