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61/T1545-2022,自2022年05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总则、坡耕地治理、坡面治理、沟道治理、小型蓄排工程和崩岗治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千陕西南部秦岭和巴山山地丘陵区,行政辖区涉及陕西汉中、安康和商洛三市全部,西安、宝鸡、渭南三市的一 部分。
陕西省《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61/T 1545-2022是一部针对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技术标准,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治理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该标准涵盖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多个方面,包括总则、坡耕地治理、坡面治理、沟道治理、小型蓄排工程和崩岗治理等内容,并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法。标准强调了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林草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不同地形条件下的治理模式和措施配置,如梯田设计、水土保持林建设、截排水沟设置等。此外,还对各种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不同地貌和土壤侵蚀特性,采用“三道防线”的综合治理模式,分层次设防,层层拦蓄,构建完善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
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应有针对性地采用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
包括梯田建设、坡耕地治理、沟道治理、小型蓄排工程等,每种措施都有相应的设计和技术要求,如梯田断面尺寸、坡面治理方式、谷坊和拦沙坝设计等。
提出多种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如水土保持林、封禁治理、荒坡种草等,强调选择适宜的树种和草种,以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水土保持能力。
对治理后的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措施长期有效运行,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二次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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