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陕西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总则、任务、编制内容、技术要点、成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设区的市级、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
本规范旨在统一陕西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技术要求,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本规范系统规定了规划编制的总则、流程、技术要点及成果要求,核心在于强化市县级规划的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本规范强调规划需全面细化落实上级部署,对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生态修复等任务进行详细安排,并明确了规划定位、范围、期限与编制原则,确保规划既服务于地方矿业高质量发展,又严格遵循资源安全保障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总体方针。
本规范要求规划文本需全面涵盖现状分析、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及详细的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在布局上,须落实上级划定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并根据本地实际划定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与集中开采区,明确差别化的勘查开发方向。在具体部署上,需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详细安排,包括合理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以引导矿权设置,并提出开采总量引导、结构调整与准入管理等管控措施。
本规范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关键技术要点,包括规划指标的设定与论证方法,以及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的具体划分原则与依据。规范强调应科学划定各级各类规划分区,并详细规定了对不同类型矿产(如固体矿产与地热矿泉水)区块划定的技术要求。在成果方面,本规范要求在提交规划文本、编制说明的同时,必须同步完成规划附表、规划图件及数据库的建设,并对图件比例尺、坐标系、图式图例及数据库标准做出了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