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DB37/T5237-2022,自2023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设计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与质量控制、检测与验收、运行管理、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管理和评价。
山东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DB37/T 5237-2022是一部针对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管理和评价的综合性地方标准。该标准明确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定义,规定了室内环境设计参数、能效指标、技术参数等关键内容,并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措施。标准涵盖从设计到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强调被动式设计优先、主动优化技术,同时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智能化系统的应用。此外,标准对建筑气密性、热桥处理、通风系统、电气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及监测与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实现建筑能耗的显著降低。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管理和评价。
标准对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能效指标、室内环境参数、围护结构性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建筑在节能和舒适性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施工过程中需特别关注热桥控制、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现场操作示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应结合建筑设计特点,采用动态策略调整,定期维护关键部位,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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