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33/T2166-2018,自2018年12月07日起实施。
本标准明确了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的基本要求,提出了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防治措施、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区、丘陵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设计及建设管理,平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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