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13/T2895-2018,自2018年12月3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术语和定义、水土保持功能分区、基本资料、基本规定和梯田工程、坡面截排水工程、林草工程、水蚀林地治理工程、封禁治理工程、谷坊工程、拦沙坝工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集雨水池工程、水窖工程、扬水站工程、作业路工程、平原风沙区治理工程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河北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13/T 2895-2018 是一项针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技术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该标准明确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术语和定义、功能分区、基本资料、总体要求、各类工程措施(如梯田工程、坡面截排水工程、林草工程等)的设计与施工要求,以及相关附表和附图。标准内容涵盖了从调查、规划到实施、管理的全过程,强调了水土保持功能分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防治措施的科学性与系统性,确保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此外,还对各项工程的防御标准、设计参数、施工方法及管理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
根据地形条件布设梯田,选择适合的坡度和材料。
梯田断面形式包括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不同形式适用于不同的地形和土壤条件。
梯田应配套田间道路和小型蓄排工程,提高耕作和灌溉效率。
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林草措施等结合,形成完整的防御和利用体系。
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布置需考虑地形和排水需求,确保有效排除地表径流。
工程设计需符合明渠均匀流公式,保证水流顺畅,避免冲刷和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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