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西省《隔震建筑智能监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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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9.15-山西省《隔震建筑智能监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本标准面向山西省新建及既有隔震建筑在运维期间的智能监测,规定监测项目、测点布置、设备选型、数据处理、状态评估与预警的成套技术要求,明确8类必设监测的隔震建筑及隔震层位移、支座变形与反力、楼层加速度等核心参数,并给出设备全寿命期可追溯与量值核查机制。
监测对象与必设条件
特殊设防类、震后易致严重次生灾害、高度大于60m或高宽比大于4、跨度大于60m、单体面积大于20000m²、特别不规则、采用隔震加固的重要历史建筑,以及距发震断裂5km以内的新建隔震建筑,均应开展监测。应监测上下部结构位移与加速度、隔震部件变形与支座反力,特定建筑增测转换梁与支墩变形,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管线隔震层应监测柔性连接段,超长及大跨建筑增测隔震层温度。
监测设备与系统
系统由传感、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控制、人机交互与预警四个子系统构成,应支持不间断工作,时间同步误差不大于1ms并优先采用北斗授时。主要设备配UPS,采集与本地存储后备供电不少于2h;室外及隔震层内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室内不宜低于IP54。隔震层水平位移传感器量程不小于罕遇地震设计位移的1.2倍,支座竖向变形传感器精度不低于0.1mm,地震动采样频率不低于200Hz、动力响应不低于100Hz。
数据管理与状态评估
数据分静态、动力响应、人工复核与系统运行状态四类,实行统一编码与时间基准。动力响应宜事件触发采集,隔震层位移与支座反力宜定期采集;异常数据不得无依据删除,原始数据不得被覆盖。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次监测数据分析并出具报告,预警分黄、红两级:位移或变形达设计值80%发黄色预警、达设计值发红色预警,应力达设计值90%发黄色预警、达设计值发红色预警,一个月内黄色预警累计10次升级为红色预警;温度、地震动超过设计值相应倍数或峰值时分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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