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DB36/T1445-2021,自2022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农村新居排水方式、收集模式、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居所新建、扩建和改建时的室内外排水工程设计。
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DB36/T 1445-2021是一项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的技术性规范文件,旨在指导农村地区科学合理地进行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设计与建设。该标准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的定义、设计水量计算方法、排水方式选择、收集模式分类、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的设计要求等内容,适用于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时的室内外排水工程设计。标准内容涵盖了从基础术语到具体施工细节的全面指导,为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路径。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根据实地调查确定,缺乏数据时可参考当地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等综合因素估算。污水排放系数建议取值范围为0.4~0.8,经济发达地区可取较高值。设计流量需结合最高日最高时与平均时污水量进行合理配置。
农村新居宜采用雨污分流制,鼓励黑灰水分开收集,厕所污水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收集系统。厨房污水应设置清扫井以实现拦渣、隔油和沉砂功能,确保排水系统高效运行。
根据村庄分布、管网条件等因素,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分为八种主要模式,涵盖接入城镇管网、分散式处理等多种形式,为不同区域提供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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