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DB3212/T2028-2021,自2021年12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范围、建设内容、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DB3212/T 2028-2021 是江苏省泰州市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标准,旨在通过规范农村环境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该标准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范围、建设内容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适用于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的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文件从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亮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建设要求,并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农村环境整洁、安全、美观。此外,标准还强调了规划引导、村民参与、建管并重等原则,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文件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应涵盖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亮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六大方面。
标准对各项建设内容进行了细化,如河道生态维护、道路硬化率、绿化覆盖率、垃圾分类处理等,均提出具体指标和实施要求。
文件提出建立村庄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保洁和养护人员,并设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建设成果长期有效维护。
标准要求村委会建立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落实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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