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2/3094-2020,自2020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不适用于混有工业废水或畜禽养殖废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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