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2203/T15-2024,自2024年05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转运要求、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平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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