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统一技术要求,制定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DB23/T2638-2020,自2020年07月07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县(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所有行政村、自然屯的生活垃圾处理。
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DB23/T 2638-2020 是一项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旨在通过统一技术要求、明确分类处理方式和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与减量化水平。该标准涵盖总则、术语定义、基本规定、处理原则、设施要求及垃圾分类处理等多个方面,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系统性指导。标准强调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模式和技术路径,同时提出城乡一体化、集中或分散处理等不同模式的适用条件,以实现垃圾治理的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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