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美丽乡村农村废弃物分类》DB34/T4025-2021,自2021年10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废弃物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废弃物的分类。本文件适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废弃物分类。
安徽省《美丽乡村 农村废弃物分类》DB34/T 4025-2021 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废弃物的分类管理。该标准界定了农村废弃物相关术语和定义,明确了生产性、生活性和建筑类废弃物的具体分类方式,涵盖设备废弃物、生物质废弃物、有害废弃物、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以及建筑废弃物等类别,为农村废弃物的科学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包括设备废弃物、生物质废弃物、有害废弃物及其他废弃物,如废弃农业机械、农具、农产品加工设备、农膜、农药包装物等。
分为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电器、废塑料、废纸等)和不可回收废弃物(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并明确各类废弃物的处理要求。
主要包括混凝土碎块及其他建筑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助于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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