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DB34/T5440-2026,自2026年05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架构、功能、性能、规范性、接口、安全性及运行维护方面的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实际,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提出系统性要求。本规范明确平台应遵循稳定可靠、便捷高效、经济实用、技术先进的原则,构建涵盖支撑、数据、应用和用户交互四层的架构体系。在功能上,本规范将平台分为项目级与公司总控级两级,项目级平台覆盖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生产、变更、计量支付、试验、环水保、公文、交竣工等全业务链条,并集成智慧工地、GIS与BIM等扩展能力;公司总控级平台则聚焦于对各项目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展示与跨项目统筹管控。此外,本规范对平台性能、数据表格与业务流程的规范性、接口开放性、安全性及运行维护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供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构建“项目级”与“公司总控级”双层平台架构。项目级平台面向单一高速建设项目,深度融合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合同等业务,实现施工全周期精细化管理。
本规范要求平台功能全面覆盖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需求,并在各业务系统中强调自动化能力。施工记录与试验报告应实现自动关联与数据提取,文件处理应具备公式计算、结果生成、绘图及归档组卷自动化功能。在安全生产方面,集成考勤、定位、视频AI识别等技术,实现证书校验、风险预警的自动化,推动传统管理模式向智能化、数据驱动的精细化模式转变。
本规范对建设标准进行了严格界定,从底层的数据库、表、字段命名规则,到上层的业务流程定义、表格设计模板、数据分类编码与接口协议均提出统一规范。明确要求平台设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保障各系统间互操作性,并制定了从扫描件分辨率到各类电子文件归档格式等细致规定,确保数据在设计、产生、流转、归档全生命周期的规范性、完整性与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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