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立体绿化工程验收规程》DB4403/T178-2021,自2021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立体绿化工程的验收程序、验收记录、验收评价、常规项目验收和分项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立体绿化工程(包括屋顶绿化、墙体绿化、桥体绿化、棚架绿化、硬质边坡绿化、窗阳台绿化)的质量验收。
《立体绿化工程验收规程》DB4403/T 178-2021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立体绿化工程验收的地方标准,适用于全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立体绿化工程,包括屋顶绿化、墙体绿化、桥体绿化、棚架绿化、硬质边坡绿化和窗阳台绿化等类型。该规程明确了立体绿化工程的验收程序、验收记录、验收评价以及常规项目验收要求,涵盖了从施工物资验收到中间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规程还规定了各类立体绿化工程的具体验收标准,如灌溉设施、电气工程、防水层、种植基质、植物成活率等,并提供了相应的验收表格和检测方法。通过规范化的验收流程和技术指标,确保立体绿化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规程详细规定了验收的三个阶段:中间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每个阶段均有明确的检查内容和记录方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工程,如屋顶绿化、墙体绿化、桥体绿化等,均设有具体的子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涵盖材料质量、结构安全性、植物成活率等方面。
对灌溉系统、电气设备、防水层、种植基质等常规项目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包括材料检验、安装测试、性能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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