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城中村既有建筑供用电安全改造技术规范》DB4403/T397-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中村配电系统接地技术要求,城中村既有建筑电气部分整改程序和安全检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城中村既有建筑供用电安全方面的改造和验收。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城中村既有建筑供用电安全改造的技术要求、整改程序和安全检验程序。本规范将改造工程划分为接地改造、等电位联结改造、开关和保护元器件改造三大核心环节,并明确了依次执行的顺序。在接地系统方面,本规范根据配电变压器位置区分了TT和TN-S两种接地型式,并对接地极、总接地端子、接地干线的选材、规格、安装及标识提出了具体指标。在等电位联结方面,本规范强制要求建立总等电位联结和浴室、楼梯间的辅助等电位联结,明确了联结范围、导体截面和连接工艺。在配电装置方面,本规范要求按建筑入口和出租单元分级设置配电箱,强制所有插座回路和照明回路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并制定了分级漏电保护策略。此外,本规范还构建了涵盖视检和测试两部分的系统性安全检验流程,通过绝缘电阻测试、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测试和保护器件灵敏性测试等方法,形成闭环的安全验收机制。
本规范强制城中村既有建筑构筑独立可靠的接地系统,优先利用建筑基础钢筋等自然接地极,对人工垂直接地极的材质、直径、埋深及接地电阻值均作出量化规定。同时,本规范要求建立贯通建筑整体的总等电位联结网络,将金属管道、燃气管道(含绝缘段)、楼梯扶手及浴室金属部件等外界可导电部分纳入联结范围,并通过专用端子箱和色标导线实现可查验的可靠连接,以消除建筑物内的危险电位差。
本规范推行分级配电与分级保护的双重机制,要求在建筑总进线处和每个出租单元分别设置独立配电箱,并将插座回路、动力回路和照明回路分路布置。在保护配置上,本规范强制构建末端30mA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为基本防护,并在电源端设置300mA或500mA的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为电气火灾防护和后备保护,同时明确保护导体的独立引接路径,严禁保护导体串接,确保故障状态下保护装置的快速可靠动作。
本规范确立了从建筑公共部分到户内部分的递进式检验程序,视检项目包括直接接触防护措施、配电设备接地连续性及总等电位联结完备性,测试项目则覆盖等电位联结电阻、绝缘电阻、接地故障回路阻抗以及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与分断时间。本规范要求当任一测试项目出现故障时,必须消除缺陷后从相关环节重新测试,并依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和安全隐患告知函,确保改造工程不遗留安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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