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T4174-2021,自2022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设区市、县(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江苏省地方标准《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T 4174-2021,旨在规范全省设区市、县(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该标准涵盖了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以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了各类绿地面积计算规则,并对植物选择、绿化建设、配套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和规定。内容包括绿地率控制、植物配置原则、立体绿化、海绵设施、安全防护等,强调生态效益和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同时注重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
标准明确了不同级别居住区的绿地率控制指标,如居住街坊绿地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旧区改建可采取分散布局等方式优化环境。
植物选择需遵循乡土适生、适地适树的原则,提倡自然式配置,乔灌木比例不宜小于4:1,且需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等居民需求。
居住区绿化需完善游憩、健身、文化娱乐等功能设施,合理配置海绵设施、照明、监控等,确保安全、环保和便捷使用。
绿化应同步建设和投入使用,日常管护包括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定期排查树木安全隐患,应用绿色技术提高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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