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1436-2017,自2017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总体设计、雨水系统设计、雨水设施设计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及改建的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林地工程设计宜参照本标准执行。
北京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 是一项针对城市绿地雨水管理的技术标准,旨在通过集雨型绿地的设计,提升雨水的收集、渗透、调蓄与回用能力。该规范明确了集雨型绿地的基本要求、总体设计、雨水系统设计、雨水设施设计等内容,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及改建集雨型绿地工程。规范强调了生态优先的原则,要求在设计中结合自然地形和水文条件,确保绿地的生态功能与雨水管理功能有机结合,同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技术参数和设计流程,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规范明确了集雨型绿地应具备减少雨水径流外排总量、错峰延时排水、雨水资源化回用等功能。
规范详细列出了雨水系统设计所需的基础参数,如降雨量、径流系数、土壤渗透系数等,并规定了雨水设施的选用标准和施工要求。
规范提出了多种雨水设施类型,包括转输设施、渗透设施、储存回用设施和水质处理设施,并对各类设施的布局与功能进行了明确说明。
规范特别强调了安全性和生态保护,要求在设计中考虑人员安全、地质安全以及对自然水生态系统的影响,确保绿地建设不会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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