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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1.03-普兰县江河源保护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11月3日,普兰县水利局为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水生态保护、科学统筹普兰县水资源开发与综合治理,《普兰县江河源保护行动方案》。

本方案将普兰县境内马甲藏布(孔雀河)河源区整体纳入保护控制范围,流域面积约3060km²、干流长110km,覆盖普兰镇、巴嘎镇南部与霍尔镇西侧分水岭,按源头冰川带、河源湿地、上游河谷岸线、天然草场、冻土区、水源涵养林地六类对象分区设定管控规则。实施路径为“三大行动九项工程”,配套2026—2035年近期、中期、远期目标与四阶段推进安排。

空间管控采取清单化分区

保护对象逐一明确点位与管控要求:源头冰川群与兰批雅山口源头碑界实行封禁保护,禁止冰面作业与冰川周边开发;河源湿地、水源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与重要湿地名录,禁止围垦、采砂、排污、超载放牧;干流源头至城区段及支沟河谷两岸1000m划为生态缓冲带,岸线自然化,禁止侵占河道与非法采砂;冻土带禁止工程扰动与热污染,防范冻融地质灾害。

工程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

管护行动涵盖自然保护地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与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强基行动依托第二次青藏科考开展源区划定与本底调查,搭建宣教平台;提能行动探索跨区域生态综合补偿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健全多部门联动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

责任与考核刚性约束

县级设江河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水利局统筹水资源管理、生态流量保障与办公室日常事务,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监管执法,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乡镇落实属地巡查管护。保护任务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与干部年度绩效,实行月度调度、季度考评、年度总评;生态资金统一归集、专款专用并全过程绩效管理;对违规开发、破坏草场湿地、污染水体等行为实行终身追责与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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