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05.01-《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25.pdf

《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25,自2026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规范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统一交通组织设计与设施设置要求,覆盖校园出入口周边功能区及步行、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类交通。核心变化是新增缓冲区、护学通道、接送区三类功能区设置要求,并细化限速、隔离、单向交通与停车组织规则,替代2014版。

三类功能区成为设计起点

校园出入口宜避开交叉口100 m内,不应少于2个,步行与机动车出入口宜分设。缓冲区进深城市道路不宜小于12 m、公路不宜小于15 m,边缘防冲撞设施主体间距不大于0.8 m。护学通道设于缓冲区两侧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单侧长度不宜小于30 m。接送区优先设于校内或地下停车场,校外宜置于护学通道两端,可含公交站与即停即走区。

步行与非机动车设施指标

步行出入口两侧应设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5 m,新改建道路不小于5 m。人行横道线宽不小于6 m,信号配时须满足学生一次过街;高峰小时人流量超5000人且双向交通量大于1200当量小汽车等情形应建立体过街。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2.5 m,宜彩色铺装;立体过街坡度不大于25%。

机动车管控与停车组织

上下学时段限速值不应超过30 km/h,限速标志宜用可变标志双向设置;双向4车道及以上应设中央隔离。双向车道少于4条、平行道路间距小于450 m等条件下,可于上下学时段设单向交通。出入口两侧至少50 m内不设路内停车位,各150 m范围内不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设机动车位;出入口正对车道施划网状线,接送区可设即停即走区。

《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25第1页
第 1 页
《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25第2页
第 2 页
《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25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