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为规范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制定《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湘农发〔202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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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1.02-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doc
本办法将星级农庄评定与运行监测合并为每两年一次的周期性制度,按省、市、县三级分级授权,三星、四星、五星逐级晋星,对起点高的农庄可越级晋星,同一年度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等级且不得在同等级基础下降级评定。评定与监测共用一套200分制指标体系,必备指标80分、分项指标120分须同时达标。
分级权限与申报门槛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标准制定、五星级评定监测及四星级建议指标;市州局承担四星级评定监测与五星级复审;县市区局负责三星级评定监测及四、五星级初审。申报企业须自愿申请、独立法人、主营业务符合本办法界定且在湘经营满两年,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无违法占地违规建房,证照齐全,自评达到相应星级最低得分。
评定程序与公示
按年度通知启动,企业属地提交申报表、专题材料和佐证材料,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审上报,各级采取资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后下发认定文件并抄报上级。
动态监测与退出
监测年份企业提交自查报告,按指标计分,达原星级标准的保留,不达标的降级或取消资格;未报送调度资料视情降级或取消。发生重大安全或生态环境事故、涉黑涉恶及其他严重违法被查处、弄虚作假骗资格、拒报或拒接受监测、服务质量严重下滑引发集中投诉、列入失信名单、破产注销等八类情形直接取消星级。未开展监测时段出现上述违法违规的也应及时取消。
纪律约束与实施
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且4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人员徇私舞弊按党纪政纪查处。各级应保障工作经费,可对新认定星级农庄给予奖励,并借助行业协会、专家库或第三方参与评审。本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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