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为指导矿业权评估机构及其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执行固体矿产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业务,组织专家制定了《矿业权价值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固体矿产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操作》矿评协发〔2026〕35号。
本专家指引针对《固体矿产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应用指南》的执行环节,聚焦评估方法选用、可比销售法交易案例选取、开发条件与产品价格修正等技术操作,明确模型结构不得擅自改动,并对赋值与系数测算给出可操作规则。
方法选用与模型刚性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优先按出让价格与勘查面积统计数据计算;无统计数据的,依次取周边相邻勘查区、本省或邻省成矿条件相同勘查区近期出让价格,均无信息时可聘请专家评判。评估模型结构及构成项目不得修改、删减或增设,否则属违背评估准则,需承担相应执业责任。交易案例缺调整系数测算资料或条件差异超出赋值范围的,应更换案例。
交易案例选取的数量规则
本省五年内案例较多的,由委托人先测算全样本平均单价,评估师优先选取最接近均价的六个案例,再从中确定相似度最高的三个测算;案例少于六个多于三个的取三个,少于三个的取不超过三个;本省无成交案例或案例不足且省外案例具备测算条件的,可选省外案例。六个案例应以比较因素表列示相似程度顺序,无资源量与有资源量分别列示相应因素。
赋值与修正系数测算
资源量确定除扣除压覆和设计永久损失外,对限制开采、特定条件停止新建的应考虑扣除。不能单独设立矿业权的评估对象,与可独立开采的案例比较时,应合并周边原有矿业权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后赋值。勘查阶段以委托人明确的实际勘查程度为基础赋值。产品价格修正中的时点价格可按历史价格平均值确定,参照附录E以矿产资源规模确定价格时段。开发条件取开采方式、矿体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四项简单算术平均;煤炭的矿体赋存条件增列煤层厚度、倾向、构造复杂程度,开采技术条件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瓦斯、自燃倾向与煤尘爆炸性五项平均确定。市场条件按竞买人限制与成交竞争信息赋值。
评估结论的定位
评估结论是委托人确定出让底价的重要参考,不必然等于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底价;委托人可结合历史成交价与市场变化确定底价,与评估值可相同也可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