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全国荒漠化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了《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的总体原则和要求,石漠化土地识别与程度分级,调查、监测内容,工作流程和主要成果等。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省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省级和地方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以图斑为最小调查单元,采用遥感判读与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石漠化土地识别、程度分级与演变评价口径。遥感影像空间分辨率优于2米、云量少于5%,以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成果为底版,经内业区划、外业核实、数据建库产出数据库、统计表、图件与报告,重点解决现状掌握与动态变化可比问题。
石漠化土地以基岩裸露度或土壤砾石含量≥30%为门槛,再按植被覆盖类型、郁闭度与盖度区分石漠化、潜在石漠化与非石漠化土地。程度分级采用基岩裸露度、植被结构、植被总盖度和土层厚度多因子评分,权重执行LY/T 3467,分轻度至极重度四级,并设石漠化程度指数反映区域总体严重程度。
监测内容覆盖土地利用现状、地貌与岩溶地貌、坡位坡度、植被覆盖类型与结构、母岩类型、土层厚度与土壤质地、治理措施及变化原因。附录A至E为规范性附录,统一调查表、数据库结构、因子代码与填表说明,岩溶地貌、植被类型、母岩类型等均给出分级代码,保证多期成果可衔接比对。
演变类型按顺向、稳定、逆向归为明显改善、改善、稳定、退化、严重退化五类,依据石漠化与潜在石漠化的发展趋势判定。图片库采集强调固定点位、方位角与视角的复位调查,为长期动态监测提供可复核依据。统计汇总按行政单位及植被覆盖类型、土地利用现状、植被总盖度、治理措施等维度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