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10.19-《干旱区盐渍化土地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10月19日,全国荒漠化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了《干旱区盐渍化土地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对林业和草原领域干旱区盐渍化土地治理的概念、总体原则、本底调查、治理措施及相关指标进行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区域、黄河“几字弯”区域、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区域范围内林地、草地、湿地、荒漠盐渍化土地的生态治理。

本规范以“以地适种”与“以种适地”协同为主线,将治理对象锁定在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黄河“几字弯”、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三大片区的林地、草地、湿地、荒漠盐渍化土地,并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确定治理规模、植被类型与灌溉模式的前置约束。

本底调查按治理要素分设口径

土壤调查聚焦钠、钾、镁、钙、氯、硫酸根、碳酸氢根与碳酸根等主要盐分离子,以及pH值和碱化度(ESP);植被调查按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分别对应LY/T 3128、NY/T 2998、GB/T 27648、LY/T 3468确定样方规格与观测指标;水资源调查覆盖地表水量水质与地下水埋深、可开采量、总矿化度及水位动态,气象调查则针对降水、蒸发、风速等影响盐分运移的要素分析年际与年内变化。

“以地适种”措施给出可执行参数

地下水埋深持续小于2 m且矿化度低于3 g·L⁻¹的地块,配套明沟、暗管或竖井排盐排水。整地按埋深分档:小于1.5 m用高台整地,台面至排沟底高度须大于毛管水上升高度、根系分布层深度与排沟经常性水位三者之和;大于1.5 m用土地平整,比降控制在1/3000~1/1000;1.0~1.5 m且排水通畅地块用开沟起垄,垄高0.3~0.5 m、沟深0.4~0.6 m。化学改良明确脱硫石膏22500~37500 kg·hm⁻²、磷石膏3000~30000 kg·hm⁻²、腐植酸1500~3000 kg·hm⁻²,均须深耕混拌至0~20 cm土层,禁止表层撒施。绿肥按盐渍化程度分选品种,盛花期至初荚期翻压15~20 cm。

“以种适地”落到配置与栽后管护

树草种选择遵循乡土优先,苗木与种子质量分别执行GB 6000、GB 7908、GB 6141和GB 6142。配置按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生态经济林、草地五类分别规定主栽树种、混交方式与林带结构要求。灌溉以盐分动态和墒情为依据控制定额,微咸水总矿化度低于3 g·L⁻¹可咸淡混灌或轮灌,高于3 g·L⁻¹的咸水禁止直接漫灌;地下水超采区优先利用地表水和非常规水源。栽后14 d内视墒情补水,封穴后覆土、覆膜或覆盖农林废弃物保墒抑盐。

《干旱区盐渍化土地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干旱区盐渍化土地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干旱区盐渍化土地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2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