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DB32/T 3943-2020,自2021年01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位置、现场调试检测、现场技术指标验收、联网验收、日常运行管理和质量保证、数据审核和处理以及数据记录和报表等相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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