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组织编制广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共用用水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并形成送审稿,发布《建筑共用用水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送审稿)》粤建公告〔2026〕88号。
本标准以“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管控为主线,统一建筑共用用水系统(市政给水总表至各独立用水单元计量水表之间)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及效能评价技术要求,适用新建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系统,改建工程参照执行。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须独立成系统、单独计量,并与消防、工业及非传统水源供水分开设置;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设计控制要点
设计须按无人值守智慧泵房标准配置水质、环境、压力、流量、液位等感知装置,并接入市政供水单位智慧供水管理平台。用水点水压不大于 0.2MPa;住宅用水点不小于 0.1MPa,入户管水压不大于 0.35MPa。管材优先选用球墨铸铁管、不锈钢管,高层立管不宜用塑料管,室外明敷禁用塑料管。管道井每层设外开检修门,门槛高度不宜超过 0.3m,维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 0.6m。泵房按不低于二级负荷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控制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并落实防淹、挡鼠、减振降噪与隔声措施。
设备与水质保障
水泵须在高效区运行,能效达二级及以上,噪声与振动达 A 级;每台泵独立配置变频器,采用数字集成全变频控制,压力波动控制在 ±0.01MPa 内。水池(箱)有效容积大于 50m³ 时至少分两格,内壁采用 S31603 不锈钢等不影响水质的材料;溢流管设 18 目不锈钢防虫网,与排水系统保持不小于 0.2m 空气间隙。生活饮用水水池(箱)须设消毒设施,紫外线消毒有效剂量不低于 40mJ/cm²;消毒剂余量不足时采取补氯措施。智能水表须取得型式批准,防护等级 IP68,电池正常使用 6 年以上。
施工验收与移交
涉水产品须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管道防腐、试压、冲洗、消毒等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并留存影像。水压试验按管材分别控制:球墨铸铁管工作压力不高于 0.5MPa 时试验压力取 2 倍工作压力,高于 0.5MPa 时加 0.5MPa;薄壁不锈钢管取 1.5 倍且不小于 0.6MPa。系统调试后按“冲洗—消毒—再冲洗”次序处理,消毒采用 20~30mg/L 含氯消毒液或 0.03% 高锰酸钾浸泡不少于 24h,水质送检达标方可验收。设施经市政供水单位验收合格后宜整体移交,实行专业化运维。
效能评价
以单个泵房供水范围或市政直供与二次供水联合区域为对象,在竣工验收、正常运行满一年后进行,住宅入住率须达 80% 及以上。评价指标分绿色智慧、高效节能、安全高质、卫生环保四类,划分三级;供水水质或水压达标率低于 95% 的,效能等级不得高于三级。未达二级及以上的,宜由评价组织方牵头论证改造必要性与实施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