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T/GDSTD018-2026,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广州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包括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用地用海分类和属性标注、使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域范围内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督察、执法、登记、评估及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等工作。
本文件是在国家标准框架下,结合广州市国土空间管理实际需求制定的用地用海分类团体标准。本标准以支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全周期统一管理为目标,构建了三级分类体系,共设置25个一级类、115个二级类及58个三级类,并明确了地下空间用途分类和分类属性标注规则。本文件坚持全域统筹、普遍适用、体现地方特色的总体原则,覆盖陆海全域,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兼顾产业发展与民生保障需求。在应用范围上,本文件可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空间规划编制、用途管制审批、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供应登记以及信息化管理等诸多环节,为广州市国土空间精细化、品质化管控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文件建立了涵盖用地和用海的三级分类架构,每个类别均有明确的代码、名称和含义。地下空间用途分类采用在对应用地类型代码前增加“UG”字样的表达方式,当出现标准未覆盖的新用途时,另有专门的编码表予以补充。此外,本文件鼓励在三级分类基础上按需增设属性标注,以满足现状调查、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中精细化设计和统计的多样化需要。
本文件规定了分类成果在调查、规划编制、用途管制等具体工作中的使用要求,确保各类管理行为在同一分类标准下协调运行。同时,本文件通过规范性及资料性附录,系统梳理了本分类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对应关系,包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湿地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版)》等多项标准的对照表,便于实务操作中的过渡衔接与比对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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