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3日,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科学性,有必要在原规划框架下补充完善广告点位布局,实现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发布《泰顺县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修编)第二册点位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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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0.23-泰顺县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修编)第二册 点位布局规划.pdf
本册规划聚焦泰顺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点位落位管控,以详细图则方式明确灯杆、固定底座、公交站点、地名标识、大型广告五类设施的布局、数量与设置条件,并增编主要商业综合体沿街广告布局。规划将中心城区划为10个片区、按商业价值分五级评级,以分区分类引导点位供给,同步对不纳入图则的其他广告形式实行差异化管控。
五类设施的点位与硬约束
规划梳理五类具备实施条件的广告载体并逐点编制图则:灯杆广告布点2114处、覆盖229个路段;固定底座广告828个,其中纯公益点位25个;公交站点依托现状及规划站点168个布设,候车亭广告牌面不超过亭体立面总面积60%;地名标识广告57处,立杆式指路牌总高不大于3.5m;中大型广告35个,含依附建筑墙面式7个、独立落地式28个。各类均明确间距、尺寸、净空及避让交叉口等控制要求。
智慧灯杆与分期过渡
在新城大道、文祥大道、廊桥大道、泰庆南路、城北路、时代路六路段增设智慧灯杆广告规划,推动广告由临时悬挂转向嵌入式或外挂式LED集约设置。改造完成前允许以灯杆旗方式过渡投放,避免管理真空。
未入图则点位的差异化管控
店铺招牌、围墙、屋顶、人行天桥、道路隔离栏、移动式、景观雕塑式、投影、停车场等九类设施不编制图则,按载体性质分设管控规则,涉及禁设情形、结构安全检测与存量整治。各类广告公益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适用范围与图则外补位
规划范围与中心城区范围一致,本册仅管控图则内点位;未纳入图则但确需实施的点位,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管理要求,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后参照本规划管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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